close

要愛惜自己,敗家有理!

" id="mediablogbody" itemprop="articleBody">

最近不少人問我相同的問題:「到底該買筆電好?還是正夯的平板電腦?」

通常回答這種問題時,我都會先半開玩笑地說:「都買就對了!」,對方就會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。這時我才開始認真回答。但在回答問題之前,我一定會問:你買了筆電或平板,主要的用途是什麼。

為什麼要先問用途?原因很簡單,因為筆電和平板的用途,差,很,多。

先談最夯的平板電腦吧。很多人想買平板,不外乎因為它輕薄易攜帶,手指滑來滑去,操作很簡便,又有很多應用軟體,還不必等漫長的開機,按個按鈕就可以用,電池續航力又長,還可以透過3G處處上網。左看右看,平板電腦似乎比相對笨重的筆記型電腦好用很多,更何況還比筆電便宜那麼多!

很多人抱著這樣的念頭,買了平板電腦回去,用一陣子後才發現似乎事與願違。不少人抱怨平板電腦不能跑Office和PC上常用的軟體(作業系統不一樣,當然不能跑啊);也有人發現在平板電腦上輸入文字又慢又麻煩:手寫輸入慢到不行、虛擬鍵盤的輸入速度和便利性遠不如筆電的實體鍵盤、一些自己慣用的輸入法,甚至在平板上還找不到。

要用平板電腦取代筆電,其實是誤會一場。

會有這種誤會,也不見得全都得怪平板電腦。畢竟平板電腦的設計和筆電很不一樣,有它擅長之處,當然也有弱點。廠商和媒體沒把兩者間的差別講清楚,消費者也沒做足功課就砸錢敗家,當然會發生買了就後悔的憾事。

平板和筆電的用途到底差在哪?我個人認為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:「平板用看的,筆電用打的」。不用打很多字就選平板,要打很多字就要選筆電。

在平板上看各種內容,是很享受的事。大而明亮、色彩鮮明的螢幕,很適合用來顯示如雜誌般漂亮的頁面,用來看影片、玩遊戲、瀏覽網頁也很不錯。但是,平板並不適合需要大量輸入文字的場合,例如打報告、輸入資料等等,即使可以外接鍵盤,整體的操作效率仍然遠遠不如筆電,買外接鍵盤不過是多花?枉錢而已。

另外,平板電腦使用手指操作畫面,點按、翻頁等動作操作起來,比滑鼠直覺得多;但有些較細緻的常用編輯動作,比如選取一段文字、拖放等等,光靠手指並不容易完成,還是在筆電上用滑鼠或觸控板才好用。

請建立起正確的觀念:平板電腦並不是更便宜更輕薄的筆電,也無法完全取代筆電。所以,當你在筆電和平板間左右為難時,廠商的宣傳聽聽就好了。最重要的還是要看自己的主要用途:常常要打字,要打很多字,請選筆電;不用打字的話,就買平板吧。

如果你又要打很多字,又要看很多網頁、雜誌、電子書,還想玩生氣鳥的話,良心的建議:兩種都買吧。畢竟剁大骨和切水果,得用不一樣的刀子;做不一樣的工作,也需要不一樣的裝置。筆電、平板,都買就對了!

想看更多Tenz精采的文章,請看:西瓜的滋味


新聞來源:
YAHOO新聞
熱賣商品推薦
【特殺】acer S3-391 13.3吋輕薄Ultrabook-香檳金(i5-3337)
結帳20900★最高送1500
限時特價 21900
【資展折千】ideaPad G500 15.6吋雙核大筆電(2020M/win8)
★最高再送800
限時特價 13900
ThinkPad E440 14吋獨顯2G筆電(i5-4200M/Win8)
升級8G+送無線鼠★最高送2500
限時特價 27900

acer aspire P3-131 11.6吋雙核輕薄觸控平板筆電(P2129Y)
破盤出清送無線AP!!★最高送1500
限時特價 16900
TOSHIBA Portege R930 13.3吋極緻輕薄蝴蝶機-黑(i3-3120/W8)
限週末降一千★送行動AP最高再送2500
限時特價 25900
ASUS T100 四核變形平板電腦鍵盤底座組 T100TA/64G/灰
500G大容量登場★最高送1500
限時特價 11988
lenovo Yoga Tablet 10 B8000 10.1吋四核IPS平板-wifi版
送行動電源★最高再送800
限時特價 9900
TOSHIBA L40t-A 14吋獨顯2G觸控筆電-銀(i5-4200U/W8)
送行動AP+無線滑鼠★最高送2500
限時特價 25900
acer Aspire E1-572G 15吋第4代i5雙核獨顯筆電-酷鋼灰
750GB大容量★最高送1仟5
限時特價 19900
第一次買FB廣告就上手

華碩筆記型電腦,筆記型電腦,toshiba筆記型電腦,宏碁筆記型電腦,華碩筆電,華碩筆記型電腦,toshiba筆記型電腦,華碩筆記型電腦,華碩筆記型電腦,宏碁筆記型電腦,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a024ym3psdhxg 的頭像
    a024ym3psdhxg

    a024ym3psdhxg的部落格

    a024ym3psdhx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